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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克拉玛依分公司2026年业务稽核外包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XJBBFA202609160010)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所属地区央企招投标
行业分类通信广电
发布时间2026-09-19 00:00:00
招标人—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是否电子标否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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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2026-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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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克拉玛依分公司2026年业务稽核外包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9 15:22 信息来源: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会员可见]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克拉玛依分公司2026年业务稽核外包项目(标段编号:XJBBFA20260916001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克拉玛依分公司2026年业务稽核外包项目,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468900元(不含税)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1.2.1采购内容:采购中国电信克拉玛依分公司2026年业务稽核外包,包含但不限于围绕业务合规稽核、用户数据稽核、调账稽核,营收对账稽核、业财对账稽核、合作结算稽核,针对业务发展的合规性进行核查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1名,份额:100%。

注: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会员可见])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以“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业务稽核外包费用结算模型为基础进行统一折扣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项目实施地:克拉玛依。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业务稽核外包

外包

-

468900

克拉玛依

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会员可见])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以“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业务稽核外包费用结算模型为基础进行统一折扣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    (3) }}${    2.1.6 }    2.1.71.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1.1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4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30(含)日前的全

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

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

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1.1.2信誉状况:

(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会员可见])无“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会员可见]

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若为非企业组织,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

(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

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1.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

(2)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

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1.1.4联合体的要求:本次询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5代理商的要求:本次询比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1.1.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会员可见])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5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9日 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2日 1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会员可见])”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会员可见])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 。    6.2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会员可见])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

    服务邮箱:[会员可见](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会员可见](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会员可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会员可见])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0号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A2座3单元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庄华颖

联 系 人:

苏超

电    话:

1**********

电    话:

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会员可见]

网    址:

[会员可见]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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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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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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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会员可见])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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